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产品召回制度正式建立,全面开启产品召回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监管新局面。截至2024年10月1日,我国施行产品召回制度2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