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最高法发布指导意见,要求法拍房必须明示瑕疵,不得在拍卖公告中使用“占有不明”“他人占用”等表述。决定“带租赁权”或者“带居住权”拍卖的,应当如实披露占有使用情况、租金、期限以及有关权利人情况等重要信息。并且加强腾退交付力度,对不动产进行处置,除有法定事由外,执行法院应当负责腾退交付,严禁在拍卖公告中声明“不负责腾退”。
这波退地潮中,万科、越秀、华润等地产巨头纷纷行动,将一些早年拍下却尚未开发的土地退还地方。地方政府一方面通过调整土地用途、降低开发要求等方式“解套”,另一方面加紧推动土地再上市,以吸引开发商重新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