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凌峰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凌峰政务开除处分 ...
为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的监管,平衡公开原则与保密要求,增强规则的系统性、全面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研究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江苏永钢集团发行1亿元低碳转型公司债券,用于超高强度高韧性特殊钢生产研发。该债券系全国首单“央地合作”民企低碳转型债券,由中证金融公司与苏州融资再担保公司联合创设信用保护工具予以担保,为我省加强“央地合作”共同增信民企发债提供了新的样板。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时任 董事长黎仁超、时任总经理(兼董事)毛继红、时任财务总监(兼副总裁)孟海涛违反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